陈友刚 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工作。
王 茜 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杨继磊 副局长
负责安全生产、建设工程质量、质量检测、消防审查验收、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依法治县工作;负责资源规划、应急抢险、城建档案管理建筑节能、统计、工程招投标、项目编制、施工图审查,建设行业勘察设计管理、建筑业发展、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建筑企业及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散装水泥及新
分管城市建设管理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勘察设计和项目办、财务室。
联系建筑施工企业、商砼企业、燃气企业、供水企业,河长制和林长制工作。
曹 港 副局长
协助局长人事工作、各支部建设和管理。负责深化改革、招商引资、生态环境、扶贫开发、巩固
联系帮扶芦阳街道先锋社区。
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房屋管理所、村镇股、工会、棚改工作领导小组。
(一)负责拟订全县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安排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承担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地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的有关工作。
(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小城镇和重点镇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审核上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有关工作。
(三)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的发展;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各类资金补助申报工作;指导城市道路(含桥梁)、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气、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园城市建设;指导和督促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作。
(四)负责拟定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建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执法;负责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资质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制定“禁现”政策;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施工合同管理;负责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负责建设工程许可、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承担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指导、监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1.综合股(负责人:张源),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的协调、文电办理、机要、安全、保密、会务、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委员提案;负责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行业)发展规划;县级城建资金年度预算、决算;综合管理中央、省、市、县级财政用于城乡建设系统的各专项资金;负责城建统计年报和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统计报表工作;承担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岗位设置、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管理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住房保障和村镇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张翰巍),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住房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协调安排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的有关事项;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承担全县住宅与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的中长期规划、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房地产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的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和管理;指导小城镇和重点镇建设;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审核上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有关工作。
3.城市建设管理股(负责人:张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的发展;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各类资金补助申报工作;指导城市道路(含桥梁)、供水、节水、排水(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燃气,生活垃圾处理、城市照明等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乡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园城市建设;指导和督促城市生态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指导城市雕塑工作。负责拟定建筑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政策;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建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执法;负责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资质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制定“禁现”政策;负责指导建筑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施工合同管理;负责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规划及相关技术政策。负责建设工程许可、质量和施工安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监督检查,承担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指导、监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订行政许可事项审查(审核)的政策、规定,标准、规程细则;参与对建设类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市场行为的指导、检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