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罗令
主持县消防救援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后勤工作、宣传工作。
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吴野
主持县消防救援大队全面工作,负责开展作战训练、防火监督工作,队伍安全管理工作。
大队党委委员、初级专业技术干部:刘宗建
协助主官工作,牵头开展政治工作、防火监督、火灾调查、宣传工作、工会工作、战训工作、后勤工作。
承担辖区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社会救助、执勤安保等任务,救助遇险人员,组织火灾扑救、排除险情。依法实施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开业许可、火灾事故调查、消防知识普及与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调查火灾原因,参与处理火灾事故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办)、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对政府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进行业务指导。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人:李永斌)
负责全县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人事、综合性消防救援、执勤备战、训练演练和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管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消防产品使用监督管理、防火宣传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后勤保障、装备、基础设施建设、队伍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负责人:李开明)
承担辖区内火灾扑救,其他应急救援工作,开展灭火救援业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