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 燕 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全面工作。
宋 英 党组成员、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旅游业、根雕产业、文体产业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全面工作,分管根管委、产业融合发展股;联系文旅投公司。
吴朝平 党组成员、体育发展中心主任
负责体育事业、人事财务、老干部、工会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持体育发展中心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室、工会;联系县老体协。
高全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依法行政、安全生产(广电、娱乐场所、林长制)、广播电视、信访稳定、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执法大队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联系县融媒体中心。
冯 波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审批、文化艺术、文物保护、非遗传承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公共服务股、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非遗中心)、图书馆。
鲁 珉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冯波同志分管文化艺术工作;负责文旅活动策划、文旅推介宣传工作。
分管市场促进股,协助分管文化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乐正强 旅发中心副主任
负责旅游质量管理、市场促进、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质量规范管理股和项目办。
杨丽平 体育中心副主任
负责社会体育、竞技体育、体育场馆、乡村振兴、联系村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社会体育股、竞技体育股(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和体育场馆股。
程远梦 旅发中心副主任
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深改、目标督查、提案办理、机关后勤、环境保护、环境整治、精神文明、保密、双拥、妇女、计生、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稳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
(一)研究起草本行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组织推动全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的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三)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资源的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组织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对外合作交流和市场推广,制定我县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宣传等活动和体育赛事。
(四)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加强阵地建设,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推动文学艺术和广播电视节目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芦山本地特色文化传承发展。
(六)承担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职责,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管理和指导全县文物保护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指导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指导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研究和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承担组织、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指导青少年体育工作;协管体育彩票销售。
(九)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境内外文化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承担全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天府旅游名县、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旅游饭店、文化主题酒店、星级农家乐等的指导、推荐、评定和复核等工作责任;承担全县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责任,审核、申报旅行社。组织金熊猫旅游标准推广应用。
(十)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和管理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广播电视台的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
(十一)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依法进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二)统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的违法行为,督察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推进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五)依法依规履行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承担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责任。
(十六)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统筹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旅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原县文管所(县博物馆)不再承担文物管理行政职责,县体育发展中心不再承担体育行政职责,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不再承担旅游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一)办公室。(负责人:陈良萍)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研究起草本行业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进本系统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制定全县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重大活动方案策划、起草以及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审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岗位设置、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与绩效评估工作;制定并实施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协助业务股室做好统计工作。
(二)公共服务管理股。(负责人:廖彬)推动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承担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审核、申报旅行社;监管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服务质量;承担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及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监督管理;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文化和旅游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和规划的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利用和产品开发;研究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协助拟定全县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规划并配合组织实施。
(三)产业融合发展股。(负责人:章明勇)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旅游统计与旅游经济运行分析;推进文旅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工作;培育、指导和扶持文旅企业发展;提出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建议;研究提出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重点建设项目,对进展情况、资金争取等进度进行督查,并提出跟踪推进、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管理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重点项目的建设工作;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项目建设。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书记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