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呈祥 分党组书记、局长
王鲸渊 分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璐鹭 分党组成员、机关支部书记
胡卫林 芦山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马波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一)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
(二)承担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工作。
(三)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的属地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强化现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和事中事后监管。
(四)承担一般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和预警工作。
(五)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六)承担属地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内设机构
(一)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李呈祥)。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现场执法检查,查处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上级指派的辖区内的执法检查等任务;承担辖区内环保热线受理、登记、办结、回访工作,负责驻地区域内环境污染投诉和举报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环境纠纷协调。
(二)雅安市芦山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人:胡卫林)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工作;承担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受雅安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协助县(区)生态环境局做好执法监测、生态环境科研等相关工作;受辖区内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