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服务对象
参保单位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四川省政务服务网
四、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现场(窗口)办理
①申请。用人单位携带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津贴支付。
②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进行待遇初审、复审、复核、审批。
④办结。根据报销结果拨付生育津贴。
2.线上办理
①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生育津贴申报材料电子版。
②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③审核。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按统筹地区相关规定进行待遇初审、复审、复核、审批。
④办结。根据报销结果拨付生育津贴。
七、办理进度和结果查询
窗口办理的可向经办窗口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网上办理的可通过网上办理渠道查询办理进程和结果,还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结果。
八、服务评价渠道
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办理地点: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迎宾大道149号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事务经办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835-6521015
投诉电话:0835-12345;0835-6524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