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46元,较上年增加2180元,增长10.1%,两年平均增长9.0%。按收入类别看,居民工资性收入15617元,较上年增长10.7%;经营性收入5396,较上年增长8.7%;财产性收入1058元,较上年增长8.6%;转移性收入1675元,较上年增长10.6%。
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68元,较上年增长8.8%,两年平均增长7.3%。按收入类别看,居民工资性收入26937元,较上年增长9.0%;经营性收入5365,较上年增长5.6%;财产性收入2352元,较上年增长6.4%;转移性收入2114元,较上年增长17.3%。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85元,较上年增长10.8%,两年平均增长9.7%。按收入类别看,居民工资性收入9132元,较上年增长11.9%;经营性收入5414,较上年增长10.5%;财产性收入315元,较上年增长12.8%;转移性收入1424元,较上年增长5.2%。
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6:1,比上年降低0.04;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全县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18256元,较去年增长9.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754元,增长7.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252元,增长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