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决落实河长制。成立芦阳街道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街道、村级河长职责,按要求开展巡河,及时劝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坚决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定《芦阳街道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方案》,建立巡查台账,实行“月巡月报”制度,畅通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加强辖区内饮用水源地监管。
三是坚决落实农村污水处理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加快推进污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2023年,5个涉农村社区进行了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改造和清淤工作,8个聚居点完成污水管网改造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