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芦山地震发生后,按照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春刚要求,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林第一时间率队到芦山指导抗震救灾工作。
高林副局长沿途督导灾区交通保畅情况,查看沿线灾情,督导公安机关抗震救灾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现场对落实抢险救援、秩序维护、舆情导控等各项措施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做全灾情收集。要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全面收集新增灾情,全力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忘一人、不漏一处”。协助政府工作人员做好灾民的安置、转移、救助等相关工作,切实保护群众生命安全。二要做好交通保畅。要加强辖区交通秩序维护,采取“及时疏导、远端分流”的方式,强化动态管理和限时限段放行措施,全力确保应急救援车辆安全畅通。三要做实街面巡防。要科学部署警力,强化灾区社会面巡逻防控,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与重点区域,增加巡防警力,提升“见警率”与“管事率”,对各类涉灾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从严从快坚决查处,切实维护好震后社会治安稳定。四要做密舆情引导。要加强网络巡查监测和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及时封堵删除负面、谣言信息。同时,要通过公安官方微信、微博,及时发布工作动态、相关预警等回应群众关切,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五要做好安抚疏导。要积极协同乡镇、卫健部门开展受灾群众伤情摸排,及时安抚伤者及家属情绪,消除震后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