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取用水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取水许可证即将到期还需继续取水的单位发出按期办理取水许可延续的通知,我局强调:一是需要延续取水的单位或者个人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申请;二是提交办理延续取水许可证法定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