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太平镇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法治轨道,对今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通过系列的学习,切实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稳固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