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川镇在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过程中,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基层一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一、基本做法
大川镇依托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矛盾纠纷多元协调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法律服务工作站、司法所等力量资源,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设置接待室,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负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包括受理登记、分流交办、跟踪督办、反馈回访等环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首问责任制,引导各类矛盾纠纷
各村依托村综治中心平台,充实调委会人员力量,设置调解室,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发现、预警、化解职能,发挥好镇、村、五老等联合调解机制作用,各组组长、网格员当好信息员、劝导员,各村驻村负责人、驻村包保干部负责本村范围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
二、创新亮点
(一)打造调解队伍,精细化解决群众诉求
大川镇建立健全镇村两级调解组织,及时调整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实行“三三制”调解模式。一是双方发生矛盾纠纷后,组调解员要迅速赶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进行首次调解。如不成功在7日内择机进行第二、第三次调解,仍不成功的,出具初步调解意见书,移交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二是村调解委员会接到组调解小组移送的纠纷后,组织召开调解委员会议,对纠纷进行会诊,难度较大的可邀请司法所进行指导,
(二)加强源头治理,
大川镇深入落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乡镇“多中心合一”建设。大川镇完善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组织,培育充实人民调解员队伍,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真正实现抓早抓小,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争取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越级非访和群体性集访。
三、治理成效
(一)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增加基层力量,配齐、配强人员,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因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对涉众和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早排查、早预防、早化解,对可能演化为群体性事件、大规模聚集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强化预警预测预防,严防矛盾升级扩散。深化治安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人事、医疗卫生、消费、林业、旅游等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的实效。
(二)健全基层治理体系。大川镇全力推动平安芦山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坚持融合发展,整合司法、公安和人民法庭的力量,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全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守好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实处,让“枫桥经验”在芦山大地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