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执法措施。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的重要基础。安排执法人员定期对河道、水库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鼓励群众主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形成全民参与的工作合力,精确打击各类黑恶势力犯罪。本月共开展线索摸排12次,出动人员30余人次。二是加大河湖执法力度。全面执行河长制湖长制的河湖执法监管要求,以“清四乱”为重点,结合河湖专项整治、专项执法等活动,实现河湖执法监管体系完善,2021年以来河湖违法案件大幅下降,目前我县河湖管理秩序稳定。本月共开展河道巡查20余次,出动人员60余人次。三是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制定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而且为平安中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深刻领会条款精神,让全体干部职工对黑恶势力组织的定义更加明确,在接下来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中做到有法可依,依法亮剑,维护社会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