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县财政已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06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882万元,县级资金186万元),已实现支出1466.7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等方面,切实有效做好困难群众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