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在财政、教育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按照寄宿生小学每人1000元/年、初中每人1250元/年;非寄宿生小学每人500元/年、初中每人625元/年的资助标准,今年上半年我县共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6.46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9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