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励村集体经济的积极向上向好发展,通过前期“乡镇申报、县级审核、市级评定”的原则,飞仙关镇两村获2021年度村级集体经济财政奖励资金,其中:飞仙村获发展奖一等奖、凤禾村获创新奖,财政奖励资金共计7万元,作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也可直接用于奖励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不高于奖励金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