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设工程报建事项指南
发布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2-05-08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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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规划和建设局
办理建设工程报建事项指南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报建制度和开工审批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应在立项文件批准和初步设计审批后,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和提出开工申请。
省重点建设项目、省批准立项的涉外建设项目及跨市、地、州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和申请开工审批。其他建设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和申请开工审批。
二、申请条件
(一)建设工程项目已经批准立项
(二)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经审批。
三、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二)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文件。
(三)填报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5份)
四、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持申报材料在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县规划和建设局窗口报建。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内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规划和建设局窗口:
0835-652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