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县正值酷暑天气,并已进入主汛期,天气炎热。少数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缺乏安全意识,不顾自身安全下河从事游泳、捕鱼等危险活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极易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为有效减少和避免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县境内各类水库、塘坝、渠道、河道、湖泊等野外水域均不具备游泳、捕鱼等活动所需的安全条件,存在较大的危险性,禁止任何人员、任何组织到上述水域从事游泳、捕鱼等危险活动。
二、未成年人(学生)严禁在河边从事玩耍、游泳、钓鱼等危险活动,以免发生溺水事故。
三、未成年人(学生)家长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要求未成年人做到“五不”,即:不私自下河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队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请广大群众自觉提高安全意识,不从事野外游泳、捕鱼等危险活动;同时,如发现有从事野外游泳、捕鱼等危险活动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劝阻,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情况。
五、因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的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飞仙关镇:6572204
芦阳镇:6522008
清仁乡:6576138
双石镇:6778024
思延乡:6563147
龙门乡:6673206
宝盛乡:6586012
太平镇:6582115
大川镇:668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