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教师资格制度,健全教师管理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推进我县教师资格制度改革。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印发的《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川教〔2014〕60号)和《 四川省教育厅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我省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38号)和《雅安市教育局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雅市教函[2015]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为核心,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建立管理科学的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提高教师职业地位和社会地位,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定期注册,全面评价教师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客观公正记录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培训学习等情况,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提高教书育人本领和教育教学质量;健全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体系,规范认定工作,创新管理制度,推进教师队伍健康发展。
三.注册范围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是所有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试点期间,在全县确定1所幼儿园、2所小学、2所初中、1所高中进行定期注册。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到所有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教师资格注册有效期为5年。首次注册后,每5年申请一次定期注册。经注册后,方可在中小学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职务)
四.注册条件
1.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表现合格(依据年度考核);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2013—2014 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6) 2013—2014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培训任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任务;
2.申请首次注册的新教师,需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首次注册,待情形消失或改正补齐后重新申请首次注册: (1) 2013—2014年度考核不合格; (2)经查实,首次注册时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等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处分的; 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等受到处分的;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受到处分的; (3)没有完成规定的教师培训(继续教育)任务和学校规定教育教学科研任务的; (4)中止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5)逾期未申请注册的。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首次注册: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2012-2013学年、2013-2014学年连续2 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4)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
五、注册程序
1.申请注册
符合首次注册的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首次注册, 填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 份:(师德表现、身体健康情况均在表内反映,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 (2)《教师资格证》原件。(3)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4)新任教师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2.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以教师在编学校为单位,由学校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小组结合教师的身体状况、师德表现、任教情况、年度考核和参加培训等情况,对在岗教师填写《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准予首次注册的意见,工作小组组长签名,单位盖章。审核完成后,由学校集体为本校注册对象办理首次注册相关手续,集体办理注册除提交申请人相关材料外,还须上报《学校集体办理教师资格首次注册人员花名册》(见附件),其中应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取得教师资格时间、教师资格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编号、任教学校层次、任教学科、2013-2014学年度考核等次、2013 年培训任务完成情况、任教学校审核意见、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等内容。
3.受理注册
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人事管理范围内的教师资格注册的受理工作。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在受理注册申请终止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确定拟首次注册的教师名单,在所在学校公示 7 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予以注册,有异议的重新审核。重新审核给出结论的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对不予注册或暂缓注册的,并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4.注册完成
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注册工作后,将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其人事档案,并在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附页上注明是否通过注册、通过注册的注明日期和有效期限。通过首次注册的《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同时做好相关资料归档并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六.结果运用
1. 通过教师资格注册的,申请人可以在《教师资格证书》注册的有效期限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允许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 暂缓注册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工作。少数情况特殊的,经本人申请可与所在学校签订试聘合同,可以试聘教育教学岗位工作,试聘人员名单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试聘期由聘用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2 年。试聘期内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试聘期内不 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职称)。
3. 未经注册或不予注册的,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评聘教师职务(职称)。
4.对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在高学段学校任教者,可以按照试聘人员上岗。试聘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以申请首次注册,符合注册条件的予以首次注册,其评聘教师职务(职称)的年限,从注册之日算起;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以及取得教师资格,但未经注册或达不到注册条件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评聘教师职务(职称)。
5.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发生此类情况人员,5 年内不得申请注册,并视情节由所在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再申请注册时,按首次注册办理。学校故意帮助本校教师提供虚假材料的,追究相关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七. 试点工作要求
1.建立组织成立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长李子发任组长、副局长季宗强任副组长,人事股黄林康、陈国华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各试点学校成立教师资格注册工作小组和监督小组,组长分别由校长和书记(或工会主席)担任,组员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按一定比例组成。
2.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5 年5月30 日前) 县教育局对试点学校进行教师资格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于 2015 年5 月 30 日前制定完成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
(2)2015年6月底前完成试点学校情况摸底调查、试点学校教师宣传动员、机构工作人员培训。
(3)2015年9-10月开展试点学校定期注册工作。
(4)2015年11月底前完成定期注册系统数据处理,进行总结。
3.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试点工作中,各相关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把教师资格定期试点工作与本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统筹规划。要注意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协调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总结经验,为逐步建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提供有益借鉴。遇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县教育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确定教师定期注册试点的6所学校名单
高中:四川省芦山中学
初中: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初级中学、四川省国张中学
小学: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芦阳小学、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芦阳镇第二小学
幼儿园: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幼儿园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所在单位: 报名号: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照片 | ||||||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
出生日期 | 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 ||||||||
教师资格种类 | 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 ||||||||
发证日期 | 发证机关 | ||||||||
参加工作时间 | 教师职务(职称) | ||||||||
本单位聘用起始日期 | 现任教学段 | 现任教学科 | |||||||
注册类型 | 第 次注册 | 手机号码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
承诺:本人所填写信息及提交的注册材料真实可靠。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本人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定期注册条件具备情况(由任教学校填写。对不具备的条件需简要注明原因) | |||||||||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 口具备 口不具备 | ||||||||
2. 聘用合同或录用通知 | 口具备 口不具备 | ||||||||
3. 遵纪守法,师德良好 | 口具备 口不具备 | ||||||||
4. 试用期满考核或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 口具备 口不具备 | ||||||||
5. 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 口具备 口不具备 | ||||||||
6. 未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 | 口具备 口不具备 | ||||||||
7.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 口具备 口不具备 | ||||||||
所在学校(单位)意见 | 注册申请人情况及提交的材料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本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学校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册机构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注册机构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