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县域内企业创新发展,推动企业迅速成长,我局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今年上半年,对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及时拨付工业项目专项资金677.55万元。其中:拨付企业技术改造省级专项资金75万元;拨付工业企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225万元;拨付工业节能水和淘汰落后产能省级专项资金234万元;拨付服务业发专项资金1.1万元;拨付企业县级财政扶持资金142.45万元。
我局将加强对项目专项资金的监管,同时配合主管单位适时对工业项目进行清理检查,严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充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