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善农房重建,加快城房重建进度,配合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全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和血防达标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二、部门概况
芦阳镇属独立决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其他事业单位 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芦阳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14522.2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4482.26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万元,。
2014年芦阳镇支出决算总额为5957.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4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79.22万元,医疗卫生 万元42.93,国防支出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7.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65.05万元,农林水支出649.7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8.15万元 ,其他支出39.61万元。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3年增加8533.25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原因是由于受“4。20”芦山地震影响,增加了各项地震补助、拆迁等项目资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4.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79.2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机关退休人员退休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028.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拆迁款及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国防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民兵整组等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7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服务中心人员工资。
(六)节能环保支出87.77万元,主要用于对退耕还林农户的补助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93万元,计生服务室人员工资、计生农户奖励金及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八)城乡社区支出2165.05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649.7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其它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十)交通运输支出2.18万元,主要用于其它交通运输费用。
(十一)其他支出39.61万元,主要用于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39万元,较2013年下降4% 。
(一)公务接待费
2014年公务接待费0.27万元,公务接待1批次,共计15人。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三)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2万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 2 辆,支出 12.12万元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