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向县政府报告和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直接进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县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县级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以及县级国有重大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