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审计复议申请期限如何规定?

发布单位: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5-11-30 10:08 浏览次数: 字体: [ ]

1.被审计单位可以自知道该审计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审计复议申请。
2.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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