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取得的成果,提高群众获得基本药物的可及性,2016年2月29日至3月8日,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辖区内使用基本药物的医疗机构43家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通过实地查看,抽查药品等形式重点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送情况,是否索取了配送企业的相关证照,零差率执行情况,是否是网上采购,药款是否集中支付等。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管理及使用,促进了合理用药,减轻了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