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开展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贯彻国家保险福利政策。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配套政策;继续做好社保基金的扩面征缴和待遇支付。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1.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内设机构0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9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6名;离休人员6人,退休人员1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655,820.00元,较上年增长15%;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55,820.00元,较上年增加15%。其中:基本支出635,820.00元,项目支出20,000.00元。
基本支出增加86,697.00元,原因是:单位在编人员工资上调,并新招录在编工作人员一名。
(二)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项,总金额20,000.00元。
1.补充工作经费20,000.0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