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我县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整治和预防,保障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的圆满完成,我局采取五举措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整治和预防活动。
一是迅速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全省检察机关、扶贫移民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传达到全县县级各部门、乡镇、村、组,要让从事扶贫领域工作的全体干部充分领会会议精神。在传达会议精神的过程中,要结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扶贫开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保障脱贫攻坚工程的顺利实施,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是加强全县干部队伍的法治建设。要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整治,打好预防针,绷紧高压线。全县检察机关要加强与扶贫、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扶贫政策资金底数的调查排摸;针对扶贫资金使用较为集中的农业生产、民政社保、水利、交通建设等领域,加强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环节部位的动态监控和分析总结;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强对涉及扶贫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学习研究。要加大办案力度,抓住关键点。紧盯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紧盯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紧盯基层干部和农村“两委”人员,严肃查办该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要完善预防机制,紧盯基本点。对待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既要坚决打击,又要加强预防。完善协作配合机制,警示教育制度,检察建议制度,预防预警机制,结合查办案件,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努力形成规模效应。
三是加强我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充分认识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监管、构筑扶贫资金安全网络的重要性,要紧紧围绕扶贫资金分配、项目申报、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重点环节,依法查办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整治情况。县检察机关与扶贫移民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畅通、便捷的日常联络机制,及时通报惩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建立预测预警机制,让“红灯”亮在“越轨”之前。
五是成立我县专项工作的领导小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扶贫移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审计、纪委、监察、农业、林业、水务、交通、建设、发改部门为成员。加强对我县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集中整治和预防,为我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