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芦府办〔2011〕58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研究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规章草案,负责监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收费公路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5. 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6.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县内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负责公路在建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协调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继续推进灾后重建项目进展;继续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公路养护,做好汛期保通保畅;继续做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路产路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公路环境;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其它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1.本部门机构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交通运输局为行政单位。
2.人员情况
总编制 8 名,其中:行政编制 7 名,工勤人员1名。在职人员总数15名,其中:行政人员11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名,工勤人员1名,其他事业人员 1 名;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5 人。
二、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部门组织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组织收入2671977.00元,比上年增长18%。
(二)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2671977.00元,较上年增长18%;部门支出预算总额2671977.00元,较上年增加18%,其中:基本支出1742723.00元,项目支出 929400.00元。
基本支出增1742723.00元,原因是:工资调整。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项目支出金额929400元(包括所有资金安排的项目)
1、公路养护,资金总额8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800000元,具体说明内容包括:公路养护。
2、国防公路建设和项目工作经费,资金总额129400元。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0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公务接待费162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