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结合本部门2016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一、部门基本概况.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全县的统计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监督管理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等大型专项调查。
(五)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六)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八)贯彻落实统计队伍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统计从业资格和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
(十)协助市对县目标考核工作。协助组织全县目标管理的实施和监测运行,对全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考核、认定;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重要的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二)主要工作任务
1.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真抓实干,确保常规统计调查报表任务全面完成.
2.夯实基础,继续巩固提高统计“四大工程”继续巩固“四大工程”建设成果。
3.开拓进取,努力推进“五个提高”,服务灾后重建。
4.扎实做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5.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1.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内设机构4个。
2.人员情况
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其他事业编制 5名。在职人员总数 13 名,其中:行政人员8名,其他事业人员5名;退休人员2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1名。
二、预算安排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部门组织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组织收入1369399.00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34399.00元,比上年增46.95% ;专项收入 135000元,比上年减 27%;分项目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加:一是人员增加2人;二是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个人经费增加。专项收入减少是经济普查项目完成。
(二)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369399.00元,较上年增长33.59% ;部门支出预算总额 1369399.00元,较上年增33.59%,其中:基本支出1234399.00元,项目支出135000.00元。
基本支出增394399.00元,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2人;二是工资增加;三是行政事业单位个人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减 50000.00元,原因是:经济普查项目完成。
(三)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6年共安排项目支出2项,总金额 135000 .00元。
1、常规普查(项目名称),资金总额135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35000.00元。具体说明内容包括:
项目内容:农业、工业、投资、房地产、建筑业、商贸、劳资、人口等各项常规统计调查。
项目金额:135000.00元。
2、统计普查(项目名称),资金总额 5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 5000.00元,
项目内容: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组织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项目金额:5000.00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