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3日上午,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邹克灵同志率县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芦山木瓜树煤业有限公司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邹克灵副县长要求,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要以严实的作风和有力的举措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汛期的安全工作;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隐患整改过程中,严格按县安监局批复要求进行,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能力作业,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