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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林业局简介

发布单位: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6-07-07 20:44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我县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结合地方实际,完善和落实林业各项管理制度。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定全县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防治水土流失、防治沙漠化、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检查森林采伐地更新。

(三)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协调林业企业在转产、改制过程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负责全县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口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级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野生植物及产品出口的管理。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

(五)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县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业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林业综合开发。

(七)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制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县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

(八)负责指导、协调全县的林业经济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林业经济发展的调解性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九)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系统对外交流和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林业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十一)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和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办林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林业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督查、保密、接待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宣教工作;管理局机关后勤工作;制定并组织执行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负责内部股室和与部门之间联系工作;牵头处理系统内突发性群体事件;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事项。

(二)造林绿化管理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世行贷款造林办公室、退耕办)

组织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方面的法规、规章。编制全县人工造林、森林抚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全面义务植树活动、组织指导部门造林。组织进行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及其他利益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负责全县营林生产的调度、管理、指导和监督。实施森林分类经营,指导各类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国有林场(苗圃)、乡村林场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林木种苗工作及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承办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指导并督促林业实用技术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活动,普及林业科技知识。做好退耕还林等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森林资源管理和野生动物保护股

制定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监督检查资源调查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执行;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含林地)清查、调查、规划、设计、统计和消长动态监测工作;负责造林、营林实绩的核查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各类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负责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审查、伐区划拨和伐区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参与审查和拟订上报以消耗木材为原料的建设项目;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管理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指导全县范围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负责好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工作。

(四)林政股(林政稽查大队)

宣传、贯彻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县人民林业法律意识。根据国家制定的林业政策和法规,组织拟定林政管理的规章。依法对木竹材的凭证运输、经营和加工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本辖区内行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协助林业刑事案件的查处,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协助、指导乡镇林业站林政管理和林业执法工作。负责林地、林木权属管理,调查处理山林权属纠纷;负责林改工作,严格按照《林地和林木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进行林权登记,更正、换发山林权属证件;管理森林资源的有偿流转以及林改配套改革工作。

(五)计财股

负责编制行政事业财务收支计划,按月按季搞好财务报表和有关集采方面的统计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杜绝违章、违纪开支。加强对系统内各单位的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负责系统内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各业务单位定期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坚持预算、报批制度,坚持帐、钱分管。认真做好育林基金的征收、结算、提取、使用。

(六)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拟定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森林防扑火,实施重点林区森林防火预防、扑救措施及森林防火无线电通讯、网络化建设;掌握全县森林火灾情况,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

承办林业许可相关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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