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2、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3、农村财务的管理及指导。
4、乡镇公有资产的管理。
5、财政预决算的编制及执行管理。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太平镇人民政府收入决算总额为6759.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0.3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909.11万元.
2015年太平镇人民政府支出决算总额为317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8.17万元,医疗卫生21.3万元,国防支出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7.28万元,农林事务支出199.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2万元,其他支出41.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3587.34万元。
收入总额较2014年减少了451.62万元,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了1862.19万元,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减少了“4.20”地震重建项目资金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增加了“4.20”灾后重建建设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相关工作。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6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党委、政府、财政、群团等事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事业离退、社会福利、五保供养、自然灾害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6.72万元,主要用太平镇人民政府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节能环保201.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及退耕还林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17.2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管理理及环境卫生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支出199.7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试点改革、公益事业、农业生产资料补贴等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5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5.4万元,较2014年下降5.2%。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6万元,公务接待67批次,共计589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8万元,截至2014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车5辆,支出22.8万元,用于下村、下组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