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本局各股室、基层站(所)和下属企事业单位:
为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涉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按照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1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