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表率作用,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
二、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坚持学以致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三、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采取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等方式进行。每次局党组会、职工会前安排15分钟时间学法;每年专题学法活动不低于2次,并安排1次以上学法研讨活动。
四、领导干部学法重点:
(一)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宪法原则,不断增强宪法观念。(1月-2月)
(二)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依法治县理论,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3月-4月月)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月)
(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6月)
(五)学习宣传有关本职工作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7-9月)
(六)学习保密、廉洁、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党纪政纪等。(10月-12月)
五、参加学法领导干部范围:党组书记、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
六、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计划由办公室同政策法规股按年度制定,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