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问题整改,我县制定了“抓问题、分责任、定措施、强督查”四项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高标准均衡发展。
一是抓问题。紧紧抓住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梳理问题具体存在的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到问题主体、原因、责任三个明确。
二是明责任。以问题属性确定牵头单位、协助单位以及责任人,细化责任分工,做到整改任务层层分解,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三是定措施。各责任单位拟定整改措施,报县教育局汇总后呈县政府审定,确保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操作性、有效性。
四是强督查。实行县教育局责任督学分片包校督导、县迎检办整改工作督查组专项督查、县政府督查室和教育督导室联合督促查的三级督查机制,加强督查通报,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目前,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经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定性评估时指出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