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芦地灾指【201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的14个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暂未发现异常情况。每个地质灾害点落实专人看守,要求监测人员做到“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的工作要求,并及时做好监测记录。清理并完善了地质灾害点的标识标牌,对各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的铜锣、口哨、报警器等预警设备全部到位。再次认真检查地质灾害点搬迁农户的搬迁情况,以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乡安办及时清理了应急抢险物资,确保应急物资的储备到位。
汛期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切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