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县上根据团委、科协、妇联三家单位的业务量、人员数、经费规模综合考虑,同意三家单位以团委的名义设立一级预算单位,实行由团委统一代科协、妇联记账核算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重点,结合2017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团委、妇联、科协为行政单位。部门主要职责:
1.团委
根据《团章》规定,主要职责是: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2.科协
根据“芦府办【2002】40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和经济发展,推动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2)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实施“金桥工程”,开展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及青少年科学技术普及教育活动。
(3)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4)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意见,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认证等任务。
(5)开展民间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县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与合作。
(6)对县级学会、协会进行管理,对基层科协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7)表彰奖励优秀科学学术论文、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人才,促进科技人才成长。
(8)承担县委、县政府和省、市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3.妇联
根据“芦委办【2002】23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县妇女代表大会决议以及各自的工作条例》,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全员,并给予业务指导。
(2)调查研究妇女儿童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意见。
(3)团结、动员、组织全县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 指导和推动城乡妇女开展“双学双赛”和“巾帼建功”活动;参与扶贫和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抓好“五好家庭”创评活动开展。
(4)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四自”精神,开展妇女干部培训和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做好培养、选择女干部推荐工作,抓好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5)代表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6)加强对各界妇女的联系,积极开展各界妇女的联谊,巩固妇女的大团结,增强妇联凝聚力。
(7)承担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编制我县《妇女发展纲要》;协调两纲的监测评估统计工作;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办理县政府妇儿工委的日常事务。
(8)负责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 名,其他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3名,其中:行政人员1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 名,其他事业人员3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编外长期聘用人员0名。
固定资产总额 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额1,484,264.18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减少1,374,12.82 元减少8.5%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支出总数与2016年同口径比较减少8.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1,363,264.18元,其中:人员支出 万元,公用支出 万元。
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数121000元,其中:
1.省级科普示范县科普经费,资金总额61000元
2.团委工作经费(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资金总额20000元
3.儿童友好家园专项经费,资金总额20000元
4.妇女儿童工作经费,资金总额20000元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团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 0.5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万元,公务接待费 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0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团委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 0.5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压缩一般性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预算安排 0.06 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3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1辆。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本单位其他支出为灾后重建资金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