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编制情况说明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为:
1、负责制定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对进入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评、评比。
3、负责拟定进入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单位和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更变意见,并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
4、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
5、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设在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机构处理有关违法违纪行为。
6、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2 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其他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10 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1名,其他事业人员6人。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额152.8164万元。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2.44387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5.15289万元增长5.95%;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2.443875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5.15289万元增长5.95%。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总数92.44387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443875万元,公用支出11万元。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数30万元,其中:政务大厅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行补充经费30万元;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政务服务中心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 50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及次数,压缩一般性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6年7月公车改革我单位原有车辆全部回收。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本单位其他支出为灾后重建资金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