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雅财教[2011]1号文件精神,同时鼓励本校学生刻苦学习,主动成才特制定此制定。
一、校内学生资助资金来源
校内资助资金来源为本校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按上级核定的决算收入为准。
二、校内资助对象
1、校内资助对象为本校在籍在读学生。
2、优先资助家庭经济特困生、住校生、学业成绩优秀学生。
3、凡受学校纪律处分学生一律不予资助。
4、资助对象每期核定一次。
三、校内资助方式
校内学生资助分以下四种方式:
(一)高中录取优秀新生奖励。
(二)学业成绩优秀学生奖励。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奖励。
(四)家庭经济特困难优秀学生生活奖励。
四、校内资助标准
(一)高中录取优秀新生奖励分为三等
1、全县中考前十名,就读本校学生获一等奖励;标准为奖励第一学期开学初除住校费外所有收费及200元每月的生活奖励。
2、全县中考第十一至第三十名就读本校学生获二等奖励;标准为奖励第一学期开学初除住校费外所有收费及100元每月的生活奖励。
3、全县中考第三十一至第五十名就读本校学生获三等奖励;标准为奖励第一学期开学学费340元及50元每月的生活奖励。
4、每学期按4个月计算;外县就读本校优生对照本县中考成绩实施。
5、高中录取优秀新生奖励享受时间为高一第一学期,次期起按学业成绩优秀奖励重新核定。
(二)学业成绩优秀奖励分为二等
1、一等:市统考统阅期末考试成绩:未分文理年级进入全市前180名,分文理科年级文科进入全市前30名、理科进入全市前150名获一等奖励;奖励为一次性奖金1000元每人。
2、二等:市统考统阅期末考试成绩:未分文理年级进入全市前181至580名,分文理科年级文科进入全市前31至80名、理科进入全市前151至500名获二等奖励;奖励为一次性奖金200元每人。
3、学年统考进入全市年级前2名者再一次性给予500元现金奖励。
4、新生不参与此项奖励。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奖励分为2等
一等奖励标准为开学初除住校费外所有收费。
二等奖励为学费340元。
(四)家庭经济特困难优秀学生生活奖励
该资助对象主要为孤残且家庭经济特困难优秀学生;标准为150元每月。
五、校内资助操作规程
(一)、(二)种方式的资助奖励由学校依据成绩确定人选并公示。
(三)、(四)种方式资助奖励按以下流程操作
学生书面申请→班主任初审→学生填写四川省芦山中学校内学生资助申请表→学生所在班主任审核→学校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受助学生名单张榜公示5天→校长签字盖章→按资助奖励等级实施。
四川省芦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