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经雅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以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于4月1日公布,并将于2017年7月20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宣传普及,加强新村聚居点建设,我局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在联系村清仁乡同盟村开展了《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在宣传教育活动过程中,我局驻村工作人员结合走访调研工作对《条例》进行了入户宣传,并拉挂横幅,积极营造了学习宣传氛围,为《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的普及做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