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水务局宗教工作责任制
1、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宗教事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负责管理本辖区的宗教事务。
2、积极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
3、领导本辖区内各村的宗教工作,负责对各村宗教工作的目标管理考核以及人员培训。
4、建立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制度。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宗教方面的动态,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6、掌握本辖区内的各宗教活动场所、信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有关档案。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辖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依法行政管理,建立和健全以及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协助上级宗教事务部门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年检和安全工作的检查。
8、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坚决制止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确保本辖区的宗教内部和社会的稳定。
9 、及时处理,化解本辖区宗教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做到“三无”(无火灾、无盗窃、无突发事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积极稳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