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宣传部作为党委喉舌,主要从事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负责全县理论学习、宣传、研究工作;负责舆论引导和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改进群众性思想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县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组织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社科研究和普及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干部思想基础。2016年,组织开展县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会10次,5次讲座5次集中学习讨论,组织协调参加市委组织的“让阳光照亮心田”中心组学习会4次,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组织、协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中心组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学习、宣讲活动120余场,参学率达98%以上。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我部牵头拟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月18日县委常委会第102次会议研究通过,明确了由县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方式。明确了各乡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实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三是抓好网络宣传,及时响应网络舆情
“秀美芦山”微信公众号关注数呈不断增加趋势,从上半年800余关注数增加到现在1300余关注数,微博账号关注数稳定在8000次。今年通过上述两个平台发布、转发芦山灾后重建、脱贫攻坚、感恩奋进等信息600余条次。组织网评员对重要舆情和重要活动积极评论,正面引导,组织网评任务30余次,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上舆论环境。受理、回复网民贴文12个,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价2次。对网络空间进行24小时监看,加强监测研判,做好涉芦舆情信息常态报送,重大舆情随时报送。上报涉芦舆情信息《监看日报》43期、《专报》10期,其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近10条(次)。有效处置敏感舆情20余起,举报涉黄、赌、毒等不良与违法信息10余条。同时,编写网络舆情信息300余条,被中宣部采用15条。8月31日,组织召开网络安全检查动员和培训会;9月至10月,组织全县各单位通过自查梳理、填报登记,共填报网络安全检查表和自查评估表40余套上报市宣。9月19至25日,积极开展全国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提高大众对网络安全防护的认知。
四是强化对外宣传,展示芦山新面貌、新气象
加强对宣传干部、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参加市上举办的培训6批次30人次,县内组织新闻发言人培训1批次50余人次。协调服务中央、省级主流媒体记者100余批次1000余人次,市级主流媒体100余批次,1000余人次,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上稿量280余条次,其中人民日报(人民网)、新华社(新华网),中央电视台(央视网),中新社(中新网)等报道我县新闻10条次以上。
五是强化社会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为深入做好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委三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和县十四届党代会等相关会议精神宣传贯彻,以及灾后重建重要时间节点、脱贫攻坚、“两学一做”、县乡换届、感恩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重点内容宣传,精心策划,本年投入资金140余万元。在国道318、351沿线,龙门生态环线,以及汉姜古城、产业集中区、学校、新村聚居点等重点位置进行了全方位的氛围营造。设立(更换)大型公益广告牌100余个,在迎宾大道、龙门乡汉风街新制作道旗300余幅。安装宣传喷绘、横幅标语600余条。安装灯笼2000余对、国旗4000余面,及时宣传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群众知恩感恩。
六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市民的文明内涵
在县电视台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专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20余幅;全县中小学校利用晨读和午读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背读活动,并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大手牵小手”、“文明卫生双创活动”等为主题开展作文比赛;在全县40个新村聚居点、县城各主干道和公共场所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宣传标语120余幅。向市文明办推荐了大川电厂职工李杨、双石镇双河村村民谢晓莉、思延乡派出所彭中伟等10名“身边好人”候选人。其中袁超、蒋素华被评为“雅安市道德模范”,胡国香、陈澄安被评为“雅安好人”。今年6月,全县22所学校少年宫推荐的优秀节目,在芦阳镇第二小学开展了中小学生素质展示暨春季学生运动会,活动促进了全县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的广泛开展。广泛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组建了五老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社区志愿服务队等20余支,800余人的文明劝导志愿者队伍,走向街头开展文明劝导活动。推荐的清仁乡儿童友好家园“留守(学生)儿童志愿服务项目”,被四川省文明办列为十佳志愿服务候选项目,近期评选结果即将揭晓。
七是大力开展感恩教育,营造知恩感恩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秀美芦山”官方微信、村级广播站、文化大篷车、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对我县开展的感恩教育大讨论、大宣讲、大培训,走访座谈、结对帮扶、便民服务等活动情况及时进行宣传。通过开展电视宣传、网络宣传、主流媒体宣传扩大感恩宣传,树立芦山感恩形象。中央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社、中国新闻网等媒体来芦采访灾后重建,尤其是在“4.20”、“7.20”、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将我县群众对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感恩之情,融入感恩奋进、自强不息的重建故事中去。举办秀美芦山新家园—“4.20”三周年主题晚会。邀请战旗文工团的骨干成员,以“感恩奋进”和“秀美新家园”为主题,高水平创作了歌舞《千百年唯有今天美》、情景剧《钢铁担当》等一批极具艺术性、观赏性的节目,充分展现了三年重建芦山翻天覆地的变化,表达了群众对党和社会各界的感恩之情。积极开展感恩作品征集活动。举办了“揭开芦山真面目”主题摄影大赛、“铭记关怀,感恩奋进”文艺作品征集等活动,征集来自全国各地的感恩文艺作品1000余件,为我县感恩教育注入新鲜活力,提高其深度和广度。组织创作文艺作品,开展文艺宣传。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宋开慧带创作《芦山人民感恩共产党》,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文艺工作者、五老志愿者等以芦山花灯、山歌、快板、广场舞等形式,创作感恩节目80余个。打造市级感恩教育基地 16个、“三基地一窗口”17个、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4个。在全县40个新村,特别是57个聚居点设置感恩墙。在幸福美丽新村(飞仙村、黎明村、火炬村、隆兴村、青龙场村)、特色魅力小镇(飞仙关南北场镇、龙门古镇,汉姜古城)及公共服务设施(芦山中学、隆兴中心校、龙门初级中学、县医院)等地增设感恩标牌、标识100余个。在飞仙关—县城—龙门的公路沿线、新村聚居点,国道318、351沿线,龙门生态环线,以及汉姜古城、产业集中区、学校等重点位置进行了全方位的氛围营造。编写以“灾后家家户户搬进小洋房,生生世世不忘援建军功章”、“重建新城在招手,感恩中国在胸口”等为内容的感恩标语100余条,制作了新春感恩挂历和感恩对联6万幅。
八是积极开展“两城”创建,提升秀美芦山新内涵
围绕争创四川省第四届文明城市、四川省卫生县城的总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宣传部牵头坚持共建共享的创建理念,各创建责任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全民广泛参与,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工作。印发《争做文明人,共创卫生城——致广大人民的一封信》,发放宣传资料83950份、环保手提袋8000个、制作专栏83个,张贴禁烟标识700个,制作墙体小宣传牌(提示语、光盘行动)758个,动员县城有LED屏的单位、商铺播放创建标语。组织城区文艺团体开展街头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县老协关工委、团委等组织五老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 2200余次。在党政外网、微信、电视等平台,广泛开辟宣传阵地,制作专题节目50余期。开展“拒绝烟草危害”、“芦山是我家,两创靠大家”、“千人签名”、“大手牵小手”等街头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工会、团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牵头开展知识竞赛、志愿服务、文艺演出等活动,丰富创卫宣传形式。县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开展84次专项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发出问题整改提醒函56期,投入资金94.1万元,对县城三个市场进行全面专项整治;开展“牛皮癣”集中整治400余次、清理“牛皮癣”小广告24500余处。取缔小灯箱180余处,清理落地店招1500多个。清理和规范流动商贩及齐门灶、越门占道经营13504处;开展专项清理行动110余次,出动人员18320余人次,清理卫生死角垃圾630余吨、废弃建渣2400余立方米,治理施工现场扬尘污染156处,查处抛洒建筑垃圾车辆890台。
二、部门概况
宣传部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宣传部本年收入合计60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38万元,占87.64%;其它收入75.25万元,占12.36%。
2016年宣传部本年支出合计63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万元,占32.47%;项目支出428.79万元,占67.53%。(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宣传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33.38万元。与2015年480.87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51万元,增长10.92%。(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宣传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1%。与2015年509.10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69万元,增长6.03%。(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9.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45万元,占81.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1.67万元,占9.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5万元,占1.9%;医疗卫生支出10.2万元,占1.89%;住房保障支出16.48万元,占3.06%;其它支出9.75万元,占1.8%(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3301:2016年决算数为169.1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3302: 2016年决算数为35.37万元, 完成预算100%;2013399: 2016年决算数为23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2079902:2016年决算数为5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10.2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0501:2016年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其他支出2299901: 2016年决算数为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宣传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7.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宣传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2.55万元,增长111.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39万元,增长5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16万元,增长143.08%。三公经费总体增加原因是车改后结清了原来的运维费欠款,灾后重建三周年媒体来芦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54万元,占2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26万元,占72.52%。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5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4万元。主要用于接送媒体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2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55批次,2582人,共计支出17.2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芦媒体吃饭、住宿。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宣传部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宣传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9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23.4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2016年无政府采购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本单位其他支出为灾后重建资金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