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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房屋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7-09-11 16:23 浏览次数: 字体: [ ]

四川省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房屋管理局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屋管理,负责房屋安全管理,装饰、装修管理及户籍管理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2015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709户,完成投资6441万元。此外,完成与幸福首座安居工程打捆实施的2013年城区棚户区改造100套,与平安路安居房项目打捆实施的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112套。

同时,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制定了《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和物管费标准并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对于政府主导参与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聘请具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目前,金花路公租房管理工作由惠民路管委会办公室暂时接管,先锋路公租房及幸福小区公租房的后期物业公司确定后,移交物业公司统一管理。

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和温暖提升

根据精准扶贫要求,今年我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60和贫困户住房温暖提升19户。农村危房户改造及住房温暖提升于今年3月完成精准识别,4月正式启动,9月全部完工,11月完成验收,现已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4.125万元,温暖提升资金4.5万元。

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化库存保平稳的主体责任,拟定《促进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从金融支持、公积金政策、财政补贴、税收调整、统筹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强化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落实化库存保平稳责任。今年我县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02亿元,商品房销售面积6.03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7409.79万元,其中住宅销售5.78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4411.79万元,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为2493.38元。

 

二、部门概况

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房管局总编制9名,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退休人员4人。

单位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 个,其他事业单位1 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房管局本年收入合计32.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6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饼状图)

2016年房管局本年支出合计32.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6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房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2.96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2.96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76452万、下降5.3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776452万元,下降5.39%。(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房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776452万元,下降5.39%。(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房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26.965万元,占81.8%;住房保障支出6万元,占18.2%。(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 2120109 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016年决算数为26.965元,完成预算107.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 住房保障支出  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房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244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6.923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和补助7.797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底的补助支出1.7976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房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81万元,完成预算88.1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81万元,完成预算88.1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0581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581万元,增长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58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58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33人,共计支出1.0581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平时的工作就餐费用。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房管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房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81万元,比2015年增加1.0581万元,增长100%(或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管局公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如开展了项目绩效自评,请将自评结果得分、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城乡社区支出:2120109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反映调控房地产市场运行、研究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法规、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房改资金进行政策指导并监督使用等方面的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  2210399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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