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芦山中学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教育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上级政府的工作任务,完成高中阶段2016年的教育教学任务。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芦山中学本年收入合计2004.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9.12万元,占89.74%;事业收入197.17万元,占9.83%;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54万元,占0.43%。
2016年四川省芦山中学本年支出总计200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9.24万元,占93.13%;项目支出137.94万元,占6.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004.8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增加285.75万元,增长16.6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63%。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2.78万元,增长27.9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9.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1366.42万元,占75.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4万元,占10.74%;医疗卫生支出98.69万元,占5.49%;住房保障支出140.77万元,占7.8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5教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366.43万元,完成预算137.74%.
208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93.24万元,完成预算99.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自然减员减少。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9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21住房保障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40.77万元,完成预算100.0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6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8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1.29万元、津贴补贴60.84万元、绩效工资508.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3.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8.69万元、抚恤金25.45万元、生活补助5.45万元、住房公积金140.7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4万元。
公用经费79.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92万元、水费15.32万元、电费20.47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工会经费19.3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无财政拨款,故三公经费无数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无财政拨款,故三公经费无数据。
因公出国(出境)组团0次(团),因公出国(出境)0人次,因公出国(出境)费用0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芦山中学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故无数据,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芦山中学属事业单位编制,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无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芦山中学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0元,2016年度政府采购决算0元,此表无数据。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芦山中学公有车辆2辆,无公务用车编制。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含日常大厅运行经费、设备、设施购置、维修维护等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本单位其他支出为灾后重建资金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