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财教【2016】264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7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51.01万元(中央资金50.35万元,省级专项资金0.66万元),专项用于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我县财政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适时开展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