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川财教【2016】252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17年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92.4万元(中央资金8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8.4万元),专项用于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我县财政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适时开展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文新广局严格按资金用途,发挥资金效益,专款专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