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教师进修校结合实际拟订此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新招聘上岗的新任教师
二、培训形式与时间
培训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60学时;分散培训60学时,包括学校培训和个人自学。培训时间为每年的9月至次年的7月。
三、分散培训的内容要求
(一)培训内容
1.“四研读活动”(研读教材、研读课程标准、研读教师用书、研读学生)。
2.听课。 3.上汇报课。4.见习班主任。
(二)培训要求
1.各校要为每位新任教师选定一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新任教师的教育教学工。
2.每位新任教师对所教学科要各上一节汇报课。
3.凡学校组织的公开课等教研活动,新聘教师必须参加,且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具备听课记录。
4.在培训期间,新任教师每周自学不少于2学时,且有学习记录。
5.培训期内,每位新任教师必须见习班主任至少2月以上,且有计划、总结。
6.在培训期间,县进修校将组织人员深入学校对新任教师跟踪听课并加以指导。
四、培训工作管理
1.集中培训各门课程结束后,均须考核,考核分为理论与实践两部分。
2.学校培训由学校组织进行,培训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对新聘教师的教学实践情况写出评语,学校领导要对培训过程写出考核意见和结论。
3.教师自学的检查以学校为主,教育局对学校培训和教师自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考核的依据。
4.完成规定学时并经考核合格的新任教师,按有关文件规定发给《继续教育证明书》,作为转正和确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