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提高认识,将新农合摆在民生工程的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保“政府得民心,医疗得发展,农民得实惠”。
二是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参合积极性,基本实现了医疗保障的全覆盖,每年参保率维持在99%以上的较好水平。
三是及时拨付,由定点医疗机构组织专管员开展日常审核补偿办理工作,保证全县农民在发生医疗费后能及时获得补偿。
四是强化督导。落实定期巡查和稽查制度,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做好县级和县外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加大异地核查的力度,严厉惩处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套保骗保的违法行为,建立与公安、司法机关的联动机制,确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