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依据 | 分值 | 完成情况 | 得分 |
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任务和项目包装任务的单位考核评分办法 | |||||
量化考核目标 | 基础得分
| (1)完成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得50分。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1亿的单位,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低于任务数100万,基础得分扣除0.6分;1亿≤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2亿的单位,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低于任务数100万,基础得分扣除0.5分;2亿≤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5亿的单位,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低于任务数100万,基础得分扣除0.4分;年度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目标任务>5亿的单位,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每低于任务数100万,基础得分扣除0.3分。(共50分) (2)完成项目包装任务目标得20分。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可行性强、符合芦山产业规划、详尽具体的招商项目。完成招商储备项目的包装、编制得满分,重复报送或已开工的项目不得分,不按要求编制项目或编制的项目质量差,每条扣2分。(共20分) | 70 | 70 | |
日常保障目标 | 组织保障 | 各乡镇、部门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参与招商工作(2分),并安排专职联络人员(3分);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档案(2分);积极配合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完成年度招商引资重点工作(3分)。 | 10 | 7 | |
环境保障 | 各部门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保障跟踪服务的项目专人跟进(4分);积极跟进项目进展,推动项目快速建成(2分);无损害芦山投资形象的行为和投诉(4分)。如发生经查证属实的投诉,一次扣4分,两次扣10分,三次一票否决。 | 10 | 10 | ||
统计保障 | 按照招商统计报表规范要求,加盖鲜章后每月及时准确上报招商引资统计报表。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或上报资金数据与年终审定数据相差超出5%的,不得分。 | 5 | 5 | ||
信息保障 | 及时、规范上报招商引资工作相关资讯和信息(包括助雅招商省直部门对应的县级单位向上对接情况),未及时和按要求报送招商引资信息和资料的,酌情扣分。 |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