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事件舆论引导的积极性、主动性,满足群众知情权,有效防范舆情事件发生及蔓延,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按照我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县林业局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一、组织领导,强化责任
按照《中共澳门金沙城中心_欧洲杯足球网-【投注官网平台】林业局党委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芦林党[2017]10号)及班子分工,落实舆情风险信息收集工作责任制、建立舆情风险信息定期分析研判和评估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每个季度分析研判林业系统舆情风险信息工作。
二、切实抓好舆情风险信息收集
一是党委委员日常要关注所分管联系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舆情信息收集,对广大职工反映的不良情况收集会商,给予正面回应,增加干部职工对党的领导的信心和拥护,有力维护党的形象。二是党委委员对分管领域中涉及的林业政策、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作等方面推进落实过程中的舆情信息收集,及时通过会议、简报、信息等方式正面回应工作落实情况,占领舆论主动权。三是对林业系统内事关广大干部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及时充分听取了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并采取一定适当方式给予及时解答,消除职工和服务对象的猜疑,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定期开展舆情风险评估。
(一)研究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
凡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可能因实施带来利益性矛盾冲突的重大事项,以及涉林舆情可能引起炒作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舆情,都要作为事件舆情风险评估对象,由责任主体单位建立专项档案,制定评估方案。方案要准确把握评估重点,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收集林情民意,全面掌握情况
对于重大事项,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反应及心理动态。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开展的风险评估,调整优化方案,推动科学决策。对于涉林舆情发生后,要及时调查并实时关注,按照“先说事实、慎说原因、重说态度、适时发布”的原则,提高公开回复时效,满足群众知情权,确保相应“话语权”。
(三)汇总分析论证,形成维稳预案
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要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论证研究,特别要对因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应急预案,形成专项报告。
(四)依据评估结论,落实维稳措施
1、在充分调查研究、科学预测分析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经事件舆情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以及涉林舆情,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作出可以实施或回复的评估意见:
(1)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应当公示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公示;
(3)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认同;
(4)参与事件舆情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的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在核心问题上无不同意见。
2、经事件舆情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以及涉林舆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暂缓实施或回复的评估意见:
(1)应当公示的未予公示,或者公示的范围比较小,社会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
(2)经过民意测评,主流民意暂时未认同的;
(3)参与事件舆情风险评估的部门、单位和专业机构对核心问题的处理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
(4)被媒体、网络持续炒作形成热点,暂缓实施不会造成重大损失的;
(5)存在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暂时无法化解消除,实施有待时机和条件成熟的;
(6)其他暂缓实施或回复的情形。
3、经事件舆情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项目、事项以及涉林舆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实施或回复的评估意见:
(1)明显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
(2)明显侵犯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的;
(3)存在大量矛盾和问题不可能解决的;
(4)容易引发相关地区、部门和利益群体连锁反应、相互攀比,对社会产生明显震动的。
(5)其他应当不予实施或回复的情形。
对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经评估可决定实施或回复的事项,要落实解决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及时回复。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决定暂缓和不实施或回复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或回复。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事项,要在提前制定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重大事项事件舆情风险的综合评价或意见建议。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县委、县政府。
四、突发舆情风险的处置
准确研判,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立即对舆情的来源和内容等进行研判,有针对性地选择恰当时机发布具权威性、引导性、回应性信息,引导公众辨别是非,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舆情误导公众,促进舆情朝着良性方向演进。
讲究方法,注重效果。坚持从有利于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步,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舆情事件的妥善处置出发,把握好时机、节奏和方法技巧,合理疏导公众情绪,正确对待负面评论,避免因方法不当引发新的舆情。
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部媒体,各股室各下属单位密切配合县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短时间内使舆情得到控制,逐步消减和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