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办公会议事程序,提高局长办公会的会议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局长办公会由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视会议内容请有关人员列席。局长办公会议是全局行政决策性工作会议。
二、局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办理县委、县政府以及县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
2.研究落实局党委会决定事项的工作措施;
3.研究提请县政府审议的有关林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以局名义制发的部门业务工作重要文件;
4.研究处理局内各科室请示的重要业务工作问题;
5.研究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会议安排等问题,研究审议林业工作会议、重要业务会议的召开及会议重要文件;
6.研究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确定。
四、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并记录会议情况、编印会议纪要,报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审批签发。
五、局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或需要传达的事项,以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会议形成的文件应分送各有关科室,并按规定的范围传达;会议决定办理的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局行政事务例会制度
局例会是传达贯彻上级指令和决定的信息交流性会议,也是集中讨论、研究、决定全局工作的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的行政决策性会议。
一、会议人员组成
正、副局长,纪检组长、党委委员、各股室和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会议召集方式
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负责召集。
三、会议召集时间
原则上每周星期一早上9:00召开。
四、若局例会讨论、研究的问题涉及面广,需要扩大规模时,则召开局行政办公(扩大)会议,可扩大到各科室相关人员。
五、议事范围
1.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级相关政策文件,传达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林业相关法律法规。
2.贯彻上级的重要指示、决定,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和建议。通报宏观工作形势和各项重大事件。
3.总结上周工作,通报工作完成情况。研究确定部署本周工作。
4.研究、决定、讨论提请局党委、职工大会通过的相关事宜。
六、会议要求
1.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有事须向局长请假同意后,方可不参加会议或安排他人参加会议。
2.行政办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整理纪要,必要时形成文件上报及下发贯彻落实。同时,由办公室督促检查会议安排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汇总报局领导审签后于下周例会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