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增强代表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四川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和 2017年工作安排,经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从11月开始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述职评议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通过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密切代表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促使代表认真履行好代表职责,切实保障选民行使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全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述职评议对象
中坝村县乡代表口头述职,玉溪村、凤头村为书面述职。
三、述职评议的组织领导
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在乡人大主席团的领导下进行。乡人大主席团成立以活动小组组长为组长的代表述职评议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代表述职评议活动进行指导。
四、代表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履行代表职责情况。包括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审议大会各项工作报告、审议表决各项决议、决定;参加各项选举活动;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等情况。
(二)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情况。包括参加代表小组的活动,出席或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评议、培训等活动,以及宣传法律和政策,协助推进工作的情况。
(三)联系选区和选民的情况。走访选民,听取选区选民的意见,反映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落实情况。
(四)提高自身素质方面的情况。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在本职岗位上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五)代表在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五、述职评议活动的方法、步骤
召开述职评议会或开展测评时,参加评议、测评的选区选民应不少于50人。村、组干部不高于20%、“村民代表”不高于40%、其他选民不低于40%,参加评议、测评人员应该覆盖选区的每个投票点或居民集中点。
1、准备阶段(11月5日—11月15日)
(1)确定开展述职评议活动的选区和述职评议对象;
(2)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布置代表述职评议工作;
(3)述职代表根据述职评议的内容和要求做好述职的准备,并撰写述职报告;
(4)确定会议规模,动员选民参加述职评议大会。本选区的选民都可以参加述职评议大会,但为了便于组织,建议参加述职评议的选民人数为50人左右。
(5)做好述职评议活动的会务准备,包括会场选址和会场布置等。
2、学习宣传阶段(11月15日-11月19日)
组织代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文件;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向选民宣传代表述职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做法和有关要求,动员选民积极参与述职评议活动。
3、述职评议阶段(11月20日)
召开述职大会。大会的主要议程为:
代表向选民作述职报告
选民发言评议;
c、 与会的选民对述职代表进行测评。测评采取填写测评票的方式进行,测评票内设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与会选民只能在其中的一个档次画“√“。
d、宣布测评结果;
e、述职代表作表态发言;
f、领导讲话;
g、主持人小结。
4、整改总结阶段(11月20日—11月22日)
(1)将选民的评议意见进行整理并向述职代表本人反馈;
(2)述职代表根据选民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整改;
(3)向选民反馈述职代表的整改情况。
宝盛乡人大主席团
2017年11月4日